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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资讯] 【精品文】布封《自然史》之《马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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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3-11 19:58:08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法国博物学家兼作家布封的36卷巨作《自然史》中有一篇精采的散文,为马画了一幅逼真的肖像。

人类所曾做到的最高贵的征服,就是征服了这豪迈而剽悍的动物——马:它和人分担着疆场的劳苦,同享着战斗的光荣;它和它的主人一样,具有无畏的精神,它眼看着危急当前而慷慨以赴;它听惯了兵器搏击的声音,喜爱它,追求它,以与主人同样的兴奋鼓舞起来;它也和主人共欢乐:在射猎时,在演武时,在赛跑时,它也精神抖擞,耀武扬威。但是它驯良不亚于勇毅,它一点儿不逞自己的烈性,它知道克制它的动作:它不但在驾驭人的手下屈从着他的操纵,还仿佛窥伺着驾驭人的颜色,它总是按照着从主人的表情方面得来的印象而奔腾,而缓步,而止步,它的一切动作都只为了满足主人的愿望。这天生就是一种舍己从人的动物,它甚至于会迎合别人的心意,它用动作的敏捷和准确来表达和执行别人的意旨,人家希望它感觉到多少它就能感觉到多少,它所表现出来的总是在恰如人愿的程度上;因为它无保留地贡献着自己,所以它不拒绝任何使命,所以它尽一切力量来为人服务,它还要超出自己的力量,甚至于舍弃生命以求服从得更好。

以上所述,是一匹所有才能都已获得发展的马,是天然品质被人工改进过的马,是从小就被人养育、后来又经过训练、专为供人驱使而培养出来的马。它的教育以丧失自由而开始,以接受束缚而告终。对这种动物的奴役或驯养已太普遍、太悠久了,以至于我们看到它们时,很少是处在自然状态中。它们在劳动中经常是披着鞍辔的;人家从来不解除它们的羁绊,纵然是在休息的时候;如果人家偶尔让它们在牧场上自由地行走,它们也总是带着奴役的标志,并且还时常带着劳动与痛苦所给予的残酷痕迹:嘴巴被衔铁勒得变了形,腹侧留下一道道的疮痍或被马刺刮出一条条的伤疤,蹄子也都被铁钉洞穿了。它们浑身的姿态都显得不自然,这是惯受羁绊而留下的迹象:现在即使把它们的羁绊解脱掉也是枉然,它们再也不会因此而显得自由活泼些了。就是那些奴役状况最和婉的马,那些只为着摆阔绰、壮观瞻而喂养着、供奉着的马,那些不是为着装饰它们本身,却是为着满足主人的虚荣而戴上黄金链条的马,它们额上覆着妍丽的一撮毛,项鬣编成了细辫,满身盖着丝绸和锦毡,这一切之侮辱马性,较之它们脚下的蹄铁还有过之无不及。

天然要比人工更美丽些;在一个动物身上,动作的自由就构成美丽的天然。你们试看那些繁殖在南美各地自由自在地生活着的马匹吧:它们行走着,它们奔驰着,它们腾跃着,既不受拘束,又没有节制;它们因不受羁勒而感觉自豪,它们避免和人打照面;它们不屑于受人照顾,它们能够自己寻找适当的食料;它们在无垠的草原上自由地游荡、蹦跳,采食着四季皆春的气候不断提供的新鲜产品;它们既无一定的住所,除了晴明的天空外又别无任何庇荫,因此它们呼吸着清新的空气,这种空气,比我们压缩它们应占的空间而禁闭它们的那些圆顶宫殿里的空气,要纯洁得多,所以那些野马远比大多数家马来得强壮、轻捷和遒劲。它们有大自然赋予的美质,就是说,有充沛的精力和高贵的精神,而所有的家马则都只有人工所能赋予的东西,即技巧与妍媚而已。

这种动物的天性绝不凶猛,它们只是豪迈而犷野。虽然力气在大多数动物之上,它们却从来不攻击其他动物;如果它们受到其他动物的攻击,它们并不屑于和对方搏斗,仅只把它们赶开或者把它们踏死。它们也是成群结队而行的,它们之所以聚集在一起,纯粹是为着群居之乐。因为,它们一无所畏,原不需要团结御侮,但是它们互相眷恋,依依不舍。由于草木足够作它们的食粮,由于它们有充分的东西来满足它们的食欲,又由于它们对动物的肉毫无兴趣,所以它们绝不对其他动物作战,也绝不互相作战,也不互相争夺生存资料。它们从来不发生追捕一只小兽或向同类劫夺一点东西的事件,而这类事件正是其他食肉类动物通常互争互斗的根源:所以马总是和平生活着的,其原因就是它们的欲望既平凡又简单,而且有足够的生活资源使它们无需互相妒忌。

在所有的动物中间,马是身材高大而身体各部分又都配合得最匀称、最优美的;因为,如果我们拿它和比它高一级或低一级的动物相比,就发现驴子长得太丑,狮子头太大,牛腿太细太短,和它那粗大的身躯不相称,骆驼是畸形的,而最大的动物,如犀,如象,都可以说只是些未成型的肉团。颚骨过分伸长本是兽类头颅不同于人类头颅的主要一点,也是所有动物的最卑贱的标志;然而,马的颚骨虽然很长,它却没有如驴的那副蠢相,如牛的那副呆相。相反地,它的头部比例整齐,却给它一种轻捷的神情,而这种神情又恰好与颈部的美相得益彰。马一抬头,就仿佛想要超出它那四足兽的地位。在这样的高贵姿态中,它和人面对面地相觑着。它的眼睛闪闪有光,并且目光十分坦率;它的耳朵也长得好,并且不大不小,不像牛耳太短,驴耳太长;它的鬣毛正好衬着它的头,装饰着它的颈部,给予它一种强劲而豪迈的模样;它那下垂而茂盛的尾巴覆盖着、并且美观地结束着它的身躯的末端:马尾和鹿、象等的短尾,驴、骆驼、犀牛等的秃尾都大不相同,它是密而长的鬃毛构成的,仿佛这些鬃毛就直接从屁股上生长出来,因为长出鬃毛的那个小肉桩子很短。它不能和狮子一样翘起尾巴,但是它的尾巴虽然是垂着的,却于它很适合。由于它能使尾巴两边摆动,它就有效地利用尾巴来驱赶苍蝇,这些苍蝇很使它苦恼,因为它的皮肤虽然很坚实,并且满生着厚密的短毛,却还是十分敏感的。




《马》赏析(王光)

  作者以流畅优美的语言,细腻的笔法,栩栩如生地描写了马的形态、习性、生理功能以至马的用途。马在作者笔下不是画,却是舞台上的角色,一神一情,一举一止,仿佛历历在目。那细致与逼真,可以令与马为伍的人为之倾心、赞叹,令不曾接近过马的人发现许多新奇的知识。更能引人感兴趣的,还是写驯马时的传神和写野马时的赋意:驯马是忠勇屈从的形象,野马是自由的象征,然而,布封的细腻绝非琐细。无论描写什么,于品质有益者予以描写,于品质无益者概不入文;与品质关系密切者放开细描,与品质小有关系者一笔带过。全篇下来,细而不繁,丰而不杂,实而不赘,风貌秀丽舒展,犹如一株依主干风姿修剪枝叶而成型的观赏植物。

  布封的马给人以不寻常的亲切感,读者有时甚至自感与马亲切了许多。这正是布封的高明之处。他一开始就心照不宣地写道:“它和人分担着疆场的劳苦,同享着战斗的光荣;它和它的主人一样,具有无畏的精神,它眼看着危急当前而慷慨以赴……”它和人一起“共欢乐”。他的意图已经流露:要把马当作人的同类来写。

  马在战场上本是被迫冲腾蹿跃的,但作者却说它是“喜爱”并“追求”兵器的撞击声;马是受人摆布和约束的,但作者却指出它“知道克制”自己;马被驯服,这种驯服却被作者说成是一种“教育”。驯马在作者笔下变成了具有文明意识的生物。

  同样,作者在说野马能够因为不受羁绊而“感觉自豪”,它们“不屑于”受人照顾,不愿意“作战”,过着“和平生活”。总之,凡能够用写人的语言的地方,作者都力避使用动物学的语言;即便是本来并无“意识”的本能动作,作者都写成具有人一般意志的自觉行为。马被人性化了。

  人性化仍不足以令人产生亲切感。作品字里行间还散逸着比人性化更能催动人心的气息,这就是人格化的描写。马具有“无畏的精神”,能在危急面前表现出“慷慨以赴”的凛然大义,具备“舍己从人”的风格,在险恶关头能“奋勇当先”。这一切,使得由性灵之物跃入“文明者”之列的马,再一次升华到了“崇高者”的境界。

  塞万提斯着力刻画过堂吉诃德游侠骑士那匹晦气的老马,吴承恩悉心描写过唐高僧西天取经的白龙神马,拉伯雷不厌其烦地勾勒过巨人卡冈都亚的带传奇色彩的大牝马,李贺曾一口气写成表现迥异特征的《马诗》二十三首,许多游牧民族的诗人们也留下了无数歌颂马的优美赞词。他们或是描摹,或是臆想,或是刻画,或是塑造,或是礼赞,将马的形象存入了文学的宝库。那些马都与人紧密联系在一起,引起人们的喜爱,但是它们往往局限于某一感情、某一氛围、某一性格或某一人物精神。布封的马在这一点上与它们极为不同,这就是,他的马是与整个人类联系在一起的。当然,布封比之前人有其幸运条件,他处在现代科学起步、腾飞的时代,科学使人类对自身的认识更加全面、深刻,并引起人们对人类整体命运的关注,这个时代背景也为《马》打上了印记:布封赞美马,不仅赞其自然美、灵性美,而且还要赞其“人格”之美;布封将人类的美德赋予笔下的马,然而决不给它们加上人类的陋习与恶念;布封同情驯马的品格,然而却赞美野马的精神……

  《马》里面,与其说含着人类对马的赞美,不如说透着马对人类的感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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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09-3-11 19:58:52 | 只看该作者

布封生平及其著作



布封(Georges Louis Leclere de Buffon,1707~1788),法国博物学家、作家。生于勃艮第省的蒙巴尔城。贵族家庭出身,父亲曾为州议会法官。从小受教会教育,爱好自然科学。26岁入法国科学院。1739年起担任皇家花园(植物园)主任。1753年被法兰西学院接受为院士。他用毕生精力经营皇家花园,并用40年时间写成36卷巨册的《自然史》。


布封的36册《自然史》(Natural History)勘称科学史和文学史上的鸿篇巨著

  布封的主要著作《自然史》是一部博物志,包括《地球形成史》《动物史》《人类史》《鸟类史》《爬虫类史》《自然的分期》等几大部分,对自然界作了唯物主义的解释。他根据大量的实物标本作推论,反对“权威”的臆说,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创见,为后来的科学家引路。经他解释的宇宙里没有上帝的位置,宇宙的主人不是上帝而是人。人是自然界的中心,决定他周围的一切。

  作为科学家,布封颇受诋毁,作为文学家,却受到普遍的颂扬。他写的《自然史》,笔锋富于感情,其中《自然的分期》是一部史诗,他对狮、虎、豹、狼、狗、狐狸的猎食,海狸的筑堤,用形象的语言,作拟人的描写,生动活泼,至今仍为人们所喜爱。

  布封在法兰西学院入院仪式上的讲演《风格论》中提出,一个作家必须将自己的思想载入不朽的文字,始能不为他人所掠夺,而垂于久远。思想是公物,而文笔(即风格)则属于作家自己,科学在不断进步,科学论点肯定要被新的研究成果超过,而文章风格却是后人无法代替的。法语中一般所说的“文如其人”或“文即其人”,就是从布封的名言“风格是属于个人的”中引申而来的。

《法国文学史》对布封的评价

  布封以卷帙浩繁的《自然史》而闻名。资产阶级文学史家根据气质、性格等次要原因,把布封视为与启蒙运动作家“截然不同”“游离于18世纪之外”的作家。但是,从布封所宣传的唯物宇宙观、重思想内容的文艺思想,以及属于人文主义传统的社会政治理想来说,他与18世纪的启蒙运动是完全合拍的。他虽然在自然科学方面以他自己的方式进行工作,但他的贡献汇入了启蒙思潮这一时代精神的主流。他的《自然史》,以其基本的唯物主义思想和巨大的规模,和狄德罗主编的《百科全书》有某些相似,当然,其战斗性远远不能和《百科全书》相比。

  布封生于法国勃艮第省蒙巴尔城一个律师家庭,他的父亲是法院的推事,以继承关系获得封地,成为一个穿袍贵族。布封从小受教会学校的教育,但他爱好自然科学,特别是数学。中学毕业后,他还学过法律和医学。1723年,他结识了一个年轻的英国公爵,一同在法国南部、瑞士和意大利游历。他在这个公爵的家庭教师、德国学者辛克曼的影响下,开始研究博物学。1732年,他回巴黎以后,勤奋学习,刻苦钻研,1733年进入法国科学院,翻译了英国学者关于植物学的论著和牛顿的《微积分术》。1739年,他担任皇家御花园的总管,一直到他逝世。他利用御花园的条件,毕生进行博物学研究。1748年,他开始写作《自然史》,他在几个助手协助下,辛勤地进行工作,每天埋头著书,数十年如一日。最后,完成了36册的巨著。

  《自然史》的头三册出版后,由于它用唯物主义的观点解释了世界的起源,被巴黎大学神学院斥责为“离经叛道”,险遭“宗教制裁”。布封采取了妥协的态度,恭敬地写信给神学院,声明自己“无意‘反驳’圣经”,但此后,他在《自然史》中仍坚持自己的唯物主义立场。这部论著在布封生前就给他带来了巨大的声誉。1753年,他当选为法兰西学院院士,他入院时发表的那篇演说,就是著名的《风格论》。

  《自然史》是一部博物志,但它的语言优美,又不乏艺术的形象描绘,因而也有文学价值。它包括《地球形成史》《动物史》《人类史》《鸟类史》等几大部分,对整个自然界作了唯物主义的描述和解释,清除了宗教迷信和无知妄说。如在地球的形成和人类的起源问题上,它离宗教之道、叛《创世纪》之经,描写从太阳分裂出来的火团如何冷却为地球,地球上物质如何变化而有了植物与动物,最后有了人类;人类的发展也不是像圣经所说,是由于亚当、夏娃偷吃了智慧之果,而是在生产斗争中增长了才智。在整个《自然史》中,上帝是不存在的。把上帝从宇宙的解释中驱逐出去,这是《自然史》的一大贡献。由于布封坚持以唯物主义解释世界,而且,他进行研究是根据大量的实物标本得出结论,反对先验主义的臆断和猜测,因此,他在科学上提出了不少有价值的创见。他是现代地质学的先行者,他关于生物的描述,对后来的进化论有直接的影响,在物种起源方面,达尔文称他为“现代以科学眼光对待这个问题的第一人”。

  布封是资产阶级人文主义思想的继承者、宣传者。在他所描绘的世界图景里,上帝不是主人,主人是人;一切不决定于上帝,而是决定于人的双手。他这样热情洋溢地唱着人的颂歌:

  凭着他的智慧,许多动物被驯养,被驾驭,被制服,被迫着永远服从他了;凭着他的劳动,沼泽被疏干,江河被防治,险滩急流被消灭,森林被开发,荒原被耕作;凭着他的思考,时间被计算出来,空间被测量出来,天体运行被识破;凭着他的由科学产生出来的技术,海洋被横渡,高山被跨越,各地人民之间的距离缩短了,一个个新大陆被发现,千千万万孤立的陆地都置于他的掌握之中;总之,今天大地的全部面目都打上了人力的印记……大自然之所以能够全面发展,之所以能逐步达到我们今天所看到的这样完善,这样辉煌,都完全是借助于我们的双手。

  这种热烈的赞颂,反映了当时新兴资产阶级积极进取的精神面貌。

  《自然史》中有文学价值和较高的艺术性的,是对动物的描绘。布封不是用完全客观主义的态度去介绍这些动物,而是带着亲切的感情,用形象的语言替它们画像,因而描写生动具体、饶有兴味。在他笔下,小松鼠善良可爱,大象温和憨厚,鸽子夫妇相亲相爱。布封还往往把动物拟人化,赋予它们以某种人格,马像英勇忠烈的战士,狗是忠心耿耿的义仆,都受到布封的赞扬;啄木鸟像苦工一样辛勤劳动,得到作者的同情;海狸和平共处、毫无争斗,引起他的向往;他把狼比喻为凶残而又怯懦、“浑身一无是处”的暴君,他把天鹅描绘为和平的、开明的君主。布封通过资产阶级人性论的眼光,将动物拟人化,反映了他的社会政治观点,表现了他对封建专制主义政治的不满,寄托了他对“开明君主”的历史唯心主义的理想。他的动物肖像具有寓言的含义,而其中的寓意又渗透了资产阶级的立场和观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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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09-3-11 20:20:05 | 只看该作者
这篇《马》现在选入了我国中小学教材  

一直想买 全套36册 贵得一塌糊涂 买不起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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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3-16 09:53:06 | 只看该作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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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3-31 21:15:33 | 只看该作者
呵呵小时候课本上有一篇布丰写的松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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